前不久,云南省紀委監委通報了4起違規吃喝和收送禮品禮金典型案例。被通報處理的麗江市委原常委、宣傳部部長和麗軍,曲靖市麒麟區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、副區長王富祥,臨滄市雙江縣人大常委會原四級調研員刀江紅,楚雄州大姚縣教育體育局原黨組書記、局長薛亞,都是因為沒有管住自己的“嘴”和“手”,違反了黨規黨紀,栽了跟頭。這些案例再次警醒黨員干部,吃吃喝喝、收送禮品禮金絕非“小事小節”,必須嚴守紀法紅線,否則就是自毀前程。
把吃點喝點拿點當作小事小節,本身在思想認識上就是錯誤。新修訂的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第九十七條規定: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、禮金、消費卡(券)和有價證券、股權、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,情節較輕的,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;情節較重的,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;情節嚴重的,給予開除黨籍處分。第一百零一條規定:接受、提供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或者旅游、健身、娛樂等活動安排,情節較重的,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;情節嚴重的,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。違規吃喝,究其根源,是享樂主義、奢靡之風在作祟。部分黨員干部認為吃點喝點是人之常情,“無酒不成席”;還有的認為,“吃一點喝一點”不是什么大事,只要“政治上沒事”就行;也有一些人心存僥幸,不拘小節,認為中國是人情社會,逢年過節收受禮品屬于人情往來。殊不知,在推杯換盞、觥籌交錯之間,可能就模糊了親清政商關系的界限,打開了腐化墮落之門。在伸手送禮、收卡的那一瞬間,丟掉的是原則,交換的是利益。眾多案例印證,腐敗分子的腐化墮落,大都是從接受一次吃請、收受一點禮品、謀取一份私利開始的,一而再,再而三,久而久之,滑入了違規違紀甚至違法犯罪的深淵。一杯酒、一頓飯、一件小禮品,看似無關大節,實則背后隱藏著謀事、謀利、謀權的影子,關系著黨的作風和形象,絕非小事小節。思想的墮落往往都是從“小問題”開始的,拒腐防線一旦撕開“口子”,就難以再愈合。有的黨員干部“酒杯一端,原則放寬”,酒前違規收送、酒后違規操作;有的以吃喝為媒介為商人老板“站臺背書”,大搞權錢交易;還有的以“酒桌”為平臺,搞團團伙伙、拉幫結派,等等。這些行為嚴重違反了黨的紀律和規矩,侵害了黨的執政根基,必須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查處。
通報的這4起案例還有一個共同特點,部分違紀行為發生在中秋節、春節期間。這個時間節點是各類“四風”問題的高發時段,不論中央還是地方,都有通知有要求,為何還是屢禁不止,除了思想認識的問題,還有對黨規黨紀缺乏敬畏,把紀律當做“稻草人”。事實也證明,不學紀律、不守紀律、缺少對紀律的敬畏,再嚴格的紀律、再多的規矩都形同虛設。當前,全黨上下正扎實推進黨紀學習教育,黨員干部要做到學紀、知紀、明紀、守紀,弄明白能干什么、不能干什么,不越紅線、不踩底線,自覺抵制、堅決糾治“四風”,真正管住自己的“嘴”和“手”。